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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海博论坛党组织关系办理的通知(适用于教职工及博士后)

2026-05-13 26

 

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。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规定,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、小组或者其他特定组织。党员因工作单位、居住地等发生变化,或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,应按规定转移正式组织关系。党员短期外出开会、参观、学习、实习、考察、挂职等,时间在六个月及六个月以内,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所在工作单位,需要证明党员身份的,可开具党员证明信,即党员临时组织关系凭证。

 

一、党组织关系转入

1、校外其他单位——外省市转入

对方单位需开具盖有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党组织公章的介绍信,全国党员管理系统转接同步操作(如对方单位不开具介绍信,可仅通过线上系统操作)。

 

教职工党员本人配合办理的具体步骤如下:

(1)持转出单位开具的盖有转出单位党组织公章的组织关系介绍信(相关转入填写信息详见附件1)交至海博党委组织员许老师(海博论坛新大楼433办公室);

(2)告知原党组织在上海市党管系统操作转入,转入组织名称:中共海博论坛委员会;

(3)海博查阅存放于上海交通大学档案室的党员档案,核实党员身份和党员全套材料,审核信息无误后接收;

(4)待组织员查阅档案告知相关入党日期后,填写海博论坛转入新党员登记链接

//ssc.haiboforum.com/f/3d753d8e

(5)联系支部书记录入上海交大智慧党建系统。

 

2、校外其他单位——上海市内转入

对方单位仅需在上海市党管系统操作转接。

教职工党员本人配合办理的具体步骤如下:

(1)告知原党组织在上海市党管系统操作转入,转入组织名称:中共海博论坛委员会;

(2)海博查阅存放于上海交通大学档案室的党员档案,核实党员身份和党员全套材料,审核信息无误后接收;

(3)填写海博论坛转入新党员登记链接://ssc.haiboforum.com/f/3d753d8e

(4)联系支部书记录入上海交大智慧党建系统。

 

3、校内其他单位转入

教职工党员本人配合办理的具体步骤如下:

(1)请原单位在学校智慧党建系统和上海市党员管理系统同步操作转入。请将转入党组织事宜发送邮件告知海博党委组织员,具体转入支部详见附件1;

(2)填写海博论坛转入新党员登记链接以备案转入记录://ssc.haiboforum.com/f/3d753d8e

 

二、党组织关系转出

教职工党员本人需要先联系转入的党委,待转入单位的党支部同意接收后再办理有关手续。

1、转往校内其他二级单位

教职工党员本人登录上海交通大学智慧党建系统网页版(//dangjian.haiboforum.com/ui/index)发起组织关系转出,填入转入的海博,待系统逐级审核通过后到转入的二级单位党组织报到,无须开具纸质版介绍信。

2、转往上海市内其他单位

(1)教职工党员本人咨询并确认好转往单位的党组织名称(即介绍信抬头,必须是党委一级);

(2)教职工党员本人登录上海交通大学智慧党建系统网页版(//dangjian.haiboforum.com/ui/index)发起组织关系转出,选中“上海市内组织转接”,待系统逐级审核通过后到转入的单位党组织报到;

(3)教职工党员本人办理系统登记备案转出://ssc.haiboforum.com/f/d96cf0d2,提醒支部书记审核,海博将逐步实现在学校智慧党建系统、上海市党员管理系统网上转出。

3、转往外省市单位

教职工党员本人配合办理的具体步骤如下:

(1)咨询并确认好转入单位的党组织名称(即介绍信抬头,必须是党委一级)及具体党支部;

(2)教职工党员本人登录上海交通大学智慧党建系统网页版(//dangjian.haiboforum.com/ui/index)发起组织关系转出,选中“上海市外组织转接”,待系统逐级审核通过后到转入的单位党组织报到;

(3)填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具及系统转出申请://ssc.haiboforum.com/f/d96cf0d2,提醒支部书记审核,海博将逐步推进介绍信开具及全国党员管理系统网上转出。

注:介绍信领取地点: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上海交通大学材料创新大楼433。

(4)对方单位需开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回执联(介绍信第三联),及全国党员管理系统转接同步操作。

 

注:回执联由本人或单位拍照发送至 [email protected],邮件主题命名:本人姓名+介绍信回执。

 

三、特别提醒

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《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》等规定,党员本人携带组织关系凭证(《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》或《党员证明信》)应在有效期内(市内30天,外省市90天)到应转入党委的党组织报到并及时完成接转,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,按规定将作自行脱党处理。

教职工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一旦丢失,应及时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,党组织将按照规定进行审查,如确系本人不慎丢失,应写出书面检讨,可由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予以补转,并立即通知接收单位党组织,原介绍信或证明信作废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附件1: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相关填写信息说明

 

1、转入的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

抬头:中共海博论坛委员会

 

2、具体转入单位支部名称

根据入职所在二级研究所选填转入支部(根据实际情况,支部可能增设新的,如未找到对应支部,请及时沟通):

 

(1)复合材料研究所党支部

(2)轻合金研究所党支部

(3)凝固科学与技术研究所党支部

(4)特种材料研究所党支部

(5)相变与结构研究所党支部

(6)高性能金属材料研究所党支部

(7)电子材料与技术研究所党支部

(8)焊接与激光制造研究所党支部

(9)智能化焊接与材料精密制造研究所党支部

(10)先进材料凝固研究所党支部

(11)材料改性与数值模拟研究所党支部

(12)前沿材料研究所党支部

(13)实验管理中心党支部

(14)氢科学研究所党支部

(15)机关党支部

(16)塑性院教工党支部

(17)塑性院产业党支部

(18)复合材料研究所第二党支部

 

联系人:许老师

联系邮箱:[email protected]

联系地址: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上海交通大学海博论坛材料创新大楼43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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